本文摘要:“这真的是我吗?
“这真的是我吗?我……都做了什么……”近日,临海一男子酒醒后看到自己醉酒后在医院闹事的监控视频后,对自己的行为直呼后悔。近日,临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了一起在台州医院殴打医生并暴力袭警的案件。
目前,该案件已提请临海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据了解,该男子为刘某,46岁,是临海市大洋街道人。
7月4日晚,刘某和宋某等人在古城街道鲤山路附近吃饭喝酒。席间,刘某和宋某推杯换盏,两斤杨梅烧落肚,同桌的朋友去上厕所,却不慎受伤。于是,刘某和宋某立即让人开车将朋友送到台州医院急诊室。
在医院救治期间,刘某酒劲上头,多次询问医护人员其朋友情况,医护人员劝其耐心等待。渐渐地,在酒精的作用下,他心里开始觉得医护人员对其朋友的救治不够重视,情绪开始激动,并且开始殴打医生,医院保安立即控制住刘某并报警。随后,临海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后,值班民警立即带队出发前往台州医院处置。
在调取监控后,民警确认刘某确有寻衅滋事、殴打医护人员的行为。现场对刘某进行口头传唤,但醉酒的刘某不但不配合,反而将拳头对准了处警民警。在多次警告无效后,刘某被强制传唤,但在带离的过程中,他还不断抵抗,并用脚猛踢警车。最后,此案件移交治安大队办理。
“我记不起来了……”在派出所里,酒醒后的刘某说得最多的就是后悔两个字。“我愿意对被我打的医生和警察赔礼道歉,希望能得到法律的从轻处理!”刘某低头叹气。
刘某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温柔贤惠,女儿乖巧懂事。女儿现上小学了,其妻子因身体不是很好,一直居家休养。
在其妻子跟女儿眼里,刘某是家里的顶梁柱,是一位合格的丈夫和称职的父亲;在其朋友眼里,刘某是真正的兄弟,特别讲义气。经办民警说,刘某可以说是一个很完美的人,可惜他醉酒后都找不到家了。日前,刘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临海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饮酒要适量,过量饮酒终究害人害己,酒后容易冲动的人更要控制自己。
来源:台州公安通讯员:胡慧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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